深圳推大湾区港股企业回深上...

深圳推大湾区港股企业回深上市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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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3,新加坡)受美国管制影响,6月10 日,中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市。

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去年8月30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五周年之际,这份《意见》于周二(6月10日)首次对外公布,官方随后在星期四(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说,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港上市且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张虎透露,当局将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支持深圳建设具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批高水平高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参与晶片设计制造等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深圳市长覃伟中则提到,深圳将全力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领域布局更多科技攻关项目。

以往港股上市企业若想登陆 A 股,需经历私有化退市、拆除红筹架构等复杂程序,耗时长达 2-3 年且成本高昂。新政首次允许注册地在广东、香港、澳门的港股企业直接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无需拆除红筹架构。

深交所针对红筹企业设置了差异化上市标准:

  • 主板推出 “巨头通道” 和 “科创快道”,前者要求市值不低于 2000 亿港元(目前仅腾讯控股、腾讯音乐符合),后者要求市值不低于 200 亿港元且具备国际领先的自主研发技术(小鹏汽车、思摩尔国际等 17 家企业达标);
  • 创业板则向未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开放,如估值 362 亿港元的人形机器人企业优必选,已满足 “市值≥50 亿港元 + 营收≥3 亿元” 的准入条件。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这相当于给科技龙头企业开了一条 ‘ 高速路 ‘,既能保留港股的国际融资优势,又能享受 A 股的估值红利。”

从战略层面看,新政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港股市场因外资主导定价、流动性相对不足等因素,导致内地科技企业估值普遍偏低,部分优质资产存在 “低估” 现象。允许港股企业直接回深上市,不仅能优化 A 股市场的行业结构(提升科技、高端制造企业占比),还能通过 “双向开放” 增强中国资本市场的全球竞争力。

数据显示,当前 A 股科技股平均市盈率为 30 倍,而港股同类企业仅 15 倍,估值差的存在为投资者提供了价值发现空间,也让企业获得更合理的市场定价。

新政配套推出了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试点,深圳将探索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创新金融工具,为硬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支持。这与深交所打造 “硬科技企业首选上市地” 的定位高度契合,预计未来 AI、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将成为政策红利的集中释放区。有机构预测,首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快可在 2025 年四季度完成上市流程。

实习记者:谭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