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8,新加坡)面对日益复杂的气候与地缘政治风险,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7月7日发布咨询文件,正式提议为保险业引入“受保护单元公司”(Protected Cell Company,简称PCC)这一新型公司架构,以降低企业设立自保保险的门槛,让更多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这一工具管理重大风险。

金管局在咨询文件中指出,亚洲仍属“严重保险不足”地区。2025年,自然灾害在亚洲造成约65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其中超过90%未获保险保障。与此同时,企业面临的风险日趋复杂,网络威胁、气候风险、供应链中断及地缘政治不确定性相互交织,传统保险市场已难以完全覆盖。
副总理兼贸工部长、金管局主席颜金勇6月25日在新加坡银行公会周年晚宴上首次宣布该计划时表示,能够汇集承保专业能力、再保险能力、另类资本和灵活风险转移结构的金融中心,将在增长中占据最有利的位置。
根据金管局提议,PCC是一个单一法律实体,由中央“核心”单元和一个或多个独立的“单元”组成。每个单元的资产和负债在法律上与其他单元及核心相互隔离。一个单元出现问题,债权人不能追索其他单元的资产。
这与现有模式形成鲜明对比。目前,企业若需隔离不同风险管理计划的资金和负债,必须为每个计划设立独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人力、时间和成本投入巨大,限制了更广泛的风险管理方案应用。PCC框架允许在单一实体下管理多个保险方案,核心单元提供集中化监管,实现成本与运营效率的双重优化。
自保保险是PCC框架的核心应用场景之一。传统上,企业设立自保保险公司需要大量资本和资源,通常只有大企业才能负担。目前新加坡已有约90家自保保险公司,包括新加坡国际港务集团、胜科工业、紫金矿业等知名企业。
新框架下,大型企业可在共同的核心单元下通过独立单元管理多个自保计划。中小企业则可通过“租用自保”模式,向PCC服务提供商“租用”一个独立单元来运行自身的风险计划,大幅降低设立和运营成本。
怡安集团全球风险咨询部自保与保险业务区域总监王志顺表示,PCC框架可让更多企业以更低成本采用先进的风险融资策略,预计中小企业将有一定需求。
立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庆耀指出,PCC架构一个潜在关注点是,一旦受保护单元公司陷入资不抵债,单元隔离机制能否维持完整,以及如何避免风险在不同单元间蔓延。
受保护单元公司最早由根西岛于1997年推出,目前已在全球超过40个司法管辖区落地,包括百慕大、开曼群岛、英国伦敦等传统保险市场。此次新加坡拟议的PCC框架在概念上与本地已取得成功的可变动资本公司(VCC)投资基金架构相似。
金管局此次咨询将于8月7日截止,预计PCC相关法案将于2028年正式实施。这一框架也被市场视为新加坡发展保险连接证券、主权风险池等另类风险转移工具的重要基础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