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2 新加坡)新加坡气候行动大使梅农(Ravi Menon)今天在一个会议上表示,尽管监管气候行动的机构最近决定对一些企业延后时间, 暂不强制它们必须披露一些排放以及环保信息,但对于所有企业最终必须做到这点,它们态度坚定,对气候目标的追求没有放松。
梅农是在新加坡董事学院举办的一个会议上作此讲话。他强调:“企业呈递可持续发展报告依然至关重要,这一要求将永久存在。新加坡气候行动的总体方向不会变,唯一调整的只是推进的速度。”
他解释道,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对可持续发展报告制定了相当高的标准,许多企业仍在强化进行此一报告的能力,延长期限正是为了让它们有更多时间加以完善。
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内容通常涵盖环境影响、社会影响、治理措施以及目标和进展等方面。目前,全球许多企业的报告依循国际标准,如 ISSB制定的框架,以确保在不同行业和国家之间具有可比性。
梅农表示:“我们的目标不是为了完成报告而去做报告,而是希望做出高质量的报告,以为各相关利益方提供真正有价值的信息。”
两周前,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ACRA)和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局(SGX)公布了修订后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时间表。此次调整主要针对中小型上市公司和大型非上市公司。

就信息披露对中小型上市公司施加的要求——即市值低于10亿新元且非海峡时报指数(STI)的成分股, 两局大部分推迟五年执行,时间延至2030财年。至于市值达到或超过10亿新元、非海峡时报指数成分股的上市企业 ,启动时间则从2025财年延至2028财年。这一宽限是回应新加坡工商联合会(Singapore Business Federation)6月份提出的建议,联合会说这些公司大多没信心从2025财年开始执行ISSB标准。
不过,从2025财年开始,这两类上市公司仍需报告运营所产生的直接排放(称作范围1)及用电所产生的间接排放(称作范围2)。
梅农补充说,时间修订后,根据企业的规模和报告所应涵盖的内容,在要求上也有所区分。在此之前,不管企业规模或类别,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一律遵照ISSB的标准。 他表示: “我们希望通过差异对待的方式,让这些报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涵盖更多企业。”
海峡时报成分股有别于以上公司,它们占新加坡股市市值的75%,仍按原计划于2025财年开始披露持续性发展信息,而且自2026财年起必须披露范围3 的排放。范围3是指发生在企业价值链中,但非企业能直接控制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梅农解释道:“这些公司在全球出口市场和供应链中很活跃,急需评估自身的碳排放强度及转型计划。它们所遇到的气候变化风险。会对它们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 至于其它上市公司,范围3排放的披露仍为自愿。
梅农表示,许多公司已准备好披露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因为这些排放主要在它们的可控范围内。然而,除了这两道排放,仅有16%的上市公司能够满足ISSB的其它标准,如气候相关风险、进展指标,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融合到财务规划里。
因此,他补充说,我们给这些企业充裕时间提升相关能力。除了海峡时报指数成分股外,范围3排放的报告也仍属自愿,因为大多数公司难以全面掌握其产品在新加坡以外生产的情况。至于非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的时间设在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