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与蒙古签署碳信用转让...

新加坡与蒙古签署碳信用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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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7 新加坡) 新加坡昨日与蒙古签署了一项碳信用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新加坡可向蒙古购买碳信用以抵消本国的碳排放。该协议为两国建立了法律框架,明确碳信用的交易方式,以及碳信用须来源于经《巴黎协定》认可的减排项目。

这是新加坡签署的第十项同类合作协议,此前签署对象是巴布亚新几内亚、加纳、不丹、秘鲁、智利、卢旺达、巴拉圭、泰国和越南。与越南的签署是在上个月进行。《巴黎协定》是一项由195个缔约方签署的国际条约,目的在于限制全球变暖。各国可以购买在其它地区产生的碳信用,以实现本国的减排目标。

昨天,新加坡贸工部声明表示,新加坡将通过这项合作协议,投资于蒙古的减碳项目,从而帮助两国实现各自的气候目标。协议不仅协助蒙古减少碳排放,还会带来其它好处,比如创造就业机会、帮当地居民获得清洁水、提升能源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

贸工部表明,项目开发商可利用这个新的框架去蒙古开发高质量产生碳信用的项目,这些项目要符合《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规则,也就是国际上碳减排和碳信用的标准。有关项目审批和如何施行的信息稍后会公布。

贸工部补充说,新加坡在购买协议所批准的项目所产生的碳信用时,会拿出这笔钱中的 5% 专门用来支持蒙古的 “气候适应” 措施。贸工部虽未列明,但这类措施在蒙古环境中应包括改善防洪设施、农业、供水安全等。

新加坡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兼贸易关系主管傅海燕,与蒙古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长巴特巴托尔 (在新加坡共同签署新蒙协议(图源:网络)

新加坡也承诺,在本合作框架下,对项目首次所发放的碳信用将有 2% 被作废,不列为可抵消碳排放的碳信用。作废的碳信用不可出售、交易或计入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其目的是明确促进全球排放净减少。

《巴黎条约》第六条规定,作为东道主的蒙古,在向新加坡转让碳信用后,在其官方报告里需加入转让的排放量,以避免与新加坡作双重计算。每道碳信用相当于减少或移除一吨二氧化碳当量。

对蒙古而言,该项协议是其为气候融资的重要一步。去年4月,蒙古与全球非营利组织自然保护协会及其他合作伙伴签署了价值7100万美元(约9200万新元) 的 “永恒蒙古” 计划,保护3560万英亩土地和水域,包括全球唯一剩下的广袤温带草原,并通过一个国际认可的模式将资金与环境和社会目标挂钩。

蒙古正面临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过去80年其气温上升2.25摄氏度,严冬、干旱和沙尘暴等极端天气频发,严重影响牧民生计与自然生态健康。“永恒蒙古” 计划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系统、增强其恢复力,支持牧民社区可持续发展,并为全球气候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示范。

新蒙协议由新加坡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兼贸易关系主管傅海燕,与蒙古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长巴特巴托尔 (Batbaatar Bat)在新加坡共同签署。新加坡副总理兼贸易与工业部长颜金勇与官衔对应的蒙古部长乌其拉勒 (Uchral Nyam-Osor)也共同签署了该协议。

新加坡早前预计,从2021年至2030年,每年将通过高质量碳信用抵消约250万吨排放。新加坡作为土地稀缺的岛国,不得不依赖碳信用来抵消碳排放。能源领域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而新加坡能源几乎完全依赖天然气这一化石燃料,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水力发电等的开发途径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