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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职设上限、资本管理须披露 新加坡拟全面强化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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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8,新加坡)企业治理咨询委员会(CGAC)与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SGX RegCo)10月27日联合发布咨询文件,提出21项建议,涉及《公司治理守则》及上市规则的修订。

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10月27日在咨询文件发布会上表示,拟议的上市规则修订旨在建立一个帮助每一家企业实现增长目标的结构和框架。

CGAC与SGX RegCo在联合文告中指出,这些建议旨在配合证券市场检讨小组此前宣布的举措,帮助强化公司治理、维持投资者信心。建议归入三个领域:促进《守则》的有效实施、提升董事会独立性与质量,以及强化对价值创造的关注。公众咨询截至2027年1月27日。

《公司治理守则》列明上市公司应遵循的治理原则和做法,并通过实践指引提供落实的建议和例子。守则条款以“comply-or-explain”方式适用,实践指引下的条款纯属自愿,上市规则则为强制规定。

拟议的董事兼职上限涵盖在新交所及海外交易所上市的实体,以及上市房地产投资信托或商业信托管理公司的董事职务。委员会指出,设定上限是为确保董事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提名委员会须在评估时考虑董事的其他工作。

据《商业时报》报道,2024年有25名董事在新交所上市公司担任超过五个董事席位,604家公司中有49家(约8.1%)存在此类情况。

董事会独立性方面,SGX RegCo建议将现行《守则》中的相关要求提升为强制上市规则:审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须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且独立董事占成员多数。若董事长不具独立性,公司须委任首席独立董事。

据新加坡董事协会《2025年新加坡董事报告》,2025年615家上市实体中有70家(约11.4%)在主席非独立的情况下未设首席独立董事。

资本管理披露方面,委员会建议将披露范围从股息政策扩大至整体资本管理政策,让投资者了解公司在业务再投资、收购、偿债、保留现金及股东回报之间如何分配资本。SGX RegCo此前已于9月引入股息政策披露要求,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

对于董事兼职上限与资本管理披露应列为强制上市规则,还是纳入《守则》以“comply-or-explain”方式运作,委员会仍在征询意见。

其他建议还包括强化董事会对战略及长期价值创造的责任、加强关联员工薪酬披露,以及披露新兴风险。实践指引将进一步说明AI和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的治理考量,包括企业使用AI时须考虑的可靠性、问责与负责任使用等问题。

SGX RegCo首席执行官陈文仁表示:“我们不是要制定僵化、限制性的规则,规定公司披露什么、如何披露。我们要建立一个结构和框架,帮助每一家企业实现其增长目标。”

他同时回应了合规成本担忧,指出“样板式的披露总比不披露好”。“在披露为基础的制度下,基线披露是投资者评估与沟通的重要起点。它为市场提供了基准。投资者可以比较发行人:拥有详细资本管理政策的发行人自然会获得更多信任和溢价,而仅有样板式披露的发行人将被落在后面。”

咨询结束后,CGAC将参考公众反馈,向金融管理局及新交所提出最终建议。MAS与SGX将据此决定最终修订内容、实施时间表及过渡安排。若建议最终落地,新加坡上市公司在董事兼职、董事会独立性与资本管理披露三个维度上的治理要求将同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