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5,新加坡)一则高校处分公告,把半年前的隐私泄露事件重新拉回公众视野。7月8日,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的一则通报引发轩然大波:该校女生李某某因2024年12月与外籍人士的”不正当交往”造成恶劣影响,拟依据校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事件的起点,是一段被外籍男友擅自发布到境外平台的私密视频。
2024年12月,大连工业大学女生李某某与乌克兰籍电竞选手Zeus在互动中发生亲密行为,相关视频被Zeus未经允许发布到境外社交平台,配文还涉嫌贬低中国女性群体。

半年后,大连工业大学在通报中直指李某某”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并引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作为依据,给出”开除学籍”的顶格处罚,同时给李某某留出到9月7日的申辩期。
但眼尖的网友很快发现:这份公告里藏着明显的法律硬伤——退学处理才用第三十条,开除学籍该用第五十二条,这俩压根不是一回事。
“把处对象的事说成’有损国格’,这帽子是不是太大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的疑问,道出了学界的普遍看法。在法律专家看来,校方的处分决定至少藏着三重争议:
一是校规越界管私德。 虽然《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里写着”不正当交往可记过及以上处分”,但教育部早在2005年就明确要求高校删除对学生婚恋行为的限制。”现在都2025年了,学校还在用模糊的’私德条款’处罚学生,明显跟不上法治节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直言。
二是法律援引闹乌龙。 公告里把”退学处理”的条款错当成开除学籍的依据,这可不是小问题。简单说,退学通常是因为学业跟不上或身体原因,而开除是最严重的纪律处分。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低级错误让人质疑校方处理的专业性。另外被质疑最多的还有:公告中直接点名李某某,被指涉嫌违反《民法典》的隐私保护规定。
三是涉外处置显失衡。 网友发现一个刺眼的对比:传播视频、涉嫌侮辱女性的外籍选手仅发了份道歉声明就没事了,作为隐私受害者的女生却要面临失学。只罚学生却不追外籍人士的责,不少人觉得校方”柿子专挑软的捏”。
道德到底该不该捆住学籍?不同立场的网友吵得不可开交。支持校方的网友表示:”校规写得明明白白,学生就得遵守,不然学校怎么管?”反对的网友则表示女生才是隐私被泄露的受害者,而外籍人士把视频发出去违法了,怎么不见追责?”还有网友盯着”涉外”两个字:”如果换成和中国人交往,处分会这么重吗?标准得统一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说,”不正当交往””损害国格”这些词太笼统,校方把私人感情问题拔高到国家安全层面,明显是权力用过头了。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程雷更直接:退学和开除是两码事,就像感冒和癌症不能用同一种药治,校方连法律依据都搞错了,程序上就站不住脚。
“大学是教法治的地方,不能自己先违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的话一针见血,”年轻人的私德问题,批评教育、心理疏导更合适,直接开除学籍断了人家的教育路,太不符合法治精神了。”这场风波,或许会成为高校管理”法治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怎么在维护秩序和保护学生权利之间找到平衡,仍是所有高校都要答的题。
实习记者:谭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