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启动跨国企业最低税法...

新加坡启动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公众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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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新加坡)昨天新加坡财政部宣布了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更新,即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的更新,这个政策旨在确保大型跨国公司在新加坡的有效纳税率至少达到15%,整顿跨国企业避税的现象,避免税收外流导致的财政损失。目前,这一法案草案正在征询公众意见,期望使得该法案更加完善。

新加坡财政部宣布更新政策,确保大型跨国公司在新加坡纳税率至少达15%

正在接受建议的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与附属法规以第二代防止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计划(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2.0 initiative,简称BEPS 2.0计划)第二支柱下的国内补足税(Domestic Top-up Tax)和收入纳入规则(Income Inclusion Rule)为基础。BEPS 2.0计划是一项国际税收改革行动,目的是防止跨国企业通过在低税率国家转移利润来逃避税收。新加坡政府此举是对全球税收公平化趋势的积极响应,与欧盟、英国、瑞士、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已执行实施的BEPS 2.0计划第二支柱,以及预计将于2025年起实施相关政策的香港和马来西亚相呼应。

BEPS 2.0计划中的国内补足税和收入纳入规则,主要针对对象为全球年营收至少7亿5000万欧元(约10亿8670万新元)的大型跨国企业。在新加坡的跨国集团在其他国家的实际税率低于15%时,收入纳入规则会使得不足15%的部分被纳入新加坡税收范畴;而国内补足税则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在新加坡的实际税率低于15%时,将需要补足至15%的最低税率,同时这一补足税款需要直接上缴给新加坡政府。

财政部的文告指出,如果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草案通过,会成为与所得税法地位一致的法律,所得税款中的一般性条款也可以适用于国内补足税和跨国企业补足税(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Top-up Tax),不过但拟议的法案会对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修订,以更适合法案的适用情况。

除了对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的更新,所得税(修订)法案也有更新,包括了对1947年所得税法的22处修订,其中15处修订涉及2024年预算案宣布的税务处理,其余七处修订则是财政部定时检讨后的建议改变。这些修订旨在使得新加坡和其他司法管辖区根据BEPS 2.0计划第二支柱所征收的税项的所得税处理方式更加清晰,确保税收政策的一致性和明确性。

为了提高透明度并鼓励公众参与,财政部已启动公众咨询程序,邀请社会各界对拟议法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财政部或民情联系组(REACH)网站查阅相关文件,并在7月5日前提交反馈,财政部期待公众的积极参与和宝贵意见。

BEPS 2.0计划的实施,必然使得一些大型跨国企业在经济收益上有所损失,在当前的全球发展趋势下,缺乏更加廉价的土地、劳动力和电力成本的新加坡对外资的吸引力可能被削弱,新加坡政府在增加企业税收入和维持竞争优势两方面应当保持一定的平衡。

不过,新加坡还有很多其他优势,比如政治稳定,拥有强有力的法律和知识产权政策支持,这些因素会有助继续留住和吸引企业入驻。无论如何,响应全球税收公平化趋势,无论是对新加坡还是对全球贸易,都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