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理儿子吴仁轩官司告一段...

前总理儿子吴仁轩官司告一段落 无须赔偿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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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新加坡)6月5日,新加坡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作出最终裁决,吴仁轩在船用燃料供应商Inter-Pacific Petroleum(简称IPP)公司董事失责案中,无须赔偿约1.96亿新元(约合10.4亿人民币)。这场持续近五年的法律纠纷,终于迎来了关键转折。

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长子吴仁轩(Goh Jin Hian)(图:网络)

吴仁轩是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的长子。他从2011年开始担任IPP公司的董事,这家公司主要负责燃油贸易和货运业务。2019年6月,IPP公司因职员涉嫌欺诈,被新加坡海事与港务局吊销油船营运牌照。同年9月,公司不得不进入司法管理程序。司法管理人德勤在调查后发现,2017年到2018年间,公司存在大量虚假交易,给Mercuria公司开具了1.32亿美元的虚假发票。

2020年,德勤将吴仁轩告上法庭,因为他没有阻止公司向马来亚银行申请1.46亿美元的货运贸易融资,并要求他赔偿加上利息,约1亿5600万美元(约2亿新元)的损失,这笔索讨的赔偿金额等于公司在2019年6月和7月向银行融资的款项。

在一审判决里,法官认为吴仁轩虽然是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但面对公司出现的“危险信号”,比如被拖欠巨额债务、执照被吊销这些异常情况没有采取行动。然而,上诉审判庭三司在书面判决中指出,吴仁轩在2019年8月写给警方的电邮及与司法管理人的面谈记录均显示,其对货运贸易业务完全不知情,这本身已构成董事失职。但关键在于,诉方未能证明这些失职行为与公司实际损失存在因果关系。

三司指出,尽管吴仁轩未主动追问财务异常,但审计师与财务经理均未向其报告坏账问题。判决书明确:”一名公司董事可以是哨兵,但他不是法证调查员或侦探”,除非存在明显欺诈迹象,否则不能要求董事承担无限调查责任。

针对诉方提出的三大”危险信号”——大额应收账款逾期、燃油执照吊销、银行融资风险,上诉庭认为,虚假交易由财务部门操作,吴仁轩作为非执行董事难以通过常规报表发现。执照吊销事件发生于融资申请后,无法构成事前警示。贷款文件显示银行已进行独立尽职调查,吴仁轩的签字行为未改变融资结果。

代表吴仁轩的张正义高级律师团队表示,裁决明确了董事责任的”合理性边界”,避免将企业运营风险过度转嫁给个人。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龙德指出,判决与《公司法》第180条”勤勉义务”条款高度契合,强调董事需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作出合理判断,而非承担无限责任。

实习记者 胡致美